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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部“六个禁止”

2007-08-15 13:25:56 来源:


司法部“六个禁止”

    一、禁止一切形式的私自收案、收费行为;

    二、禁止以诋毁同行、支付介绍费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行为;

    三、禁止律师事务所聘用非律师以律师名义执业;

    四、禁止向司法人员行贿或指使、诱导当事人行贿;

    五、禁止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;

    六、禁止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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